期货市场中的监管原则:一是在我国期货市场中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二是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原侧,公开原则是指期货交易必须在公开的场合中进行,包括交易行为公开和信息公开,保证期货市场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公平原则是指期货交易的机会公平和期货交易的前提公平;公正原则是指法律为期货交易提供公正的交易环境。
期货监管的原则是期货法规定的,要求期货知识交易者和管理监督者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是期货监管法的精神所在,贯穿在期货法律法规的始终。
一、期货统一的市场监管原则
在我们国家,法规规定是由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这是从我国市场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全国统一的期货市场,形成对期货市场的全面有效监管的有力措施。
在我国期货市场初建时期,各部门各地区竞相开办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条条块块分头管理,加上法规缺乏,呈现无序状态。1993年以后,经初步清理整顿国务院正式明确统一监管原则,统一监管,对维护期货市场秩序、确保期货市场的效率特别的有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公开、公平和公正原侧
公开原则,是指期货交易必须在公开的场合中进行,包括交易行为公开和信息公开,保证期货市场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公开原则决定了内幕交易、操纵交易等非公开竞争行为的非法性,并应受到处罚。
公平原则,是指期货交易的机会公平和期货交易的前提公平。公平原则要求法律为交易主体设定平等地位,提供平等机会,并禁止欺诈。
公正原则,是指法律为期货交易提供公正的交易环境,包括交易过程的公正和处理争议的公正。前者规定在进行期货交易的过程中,按照严格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原则进行成交;后者要求期货交易所或期货行业协会或政府监管管理部门或仲裁诉讼机构,均应公正地处理期货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