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特点:1、期货交易买卖的是期货合约;2、合约标准化;3、在期货交易所交易;4、双向交易;5、保证金交易,进行期货买卖时不需要支付全部金额;6、期货合约有到期日,合约到期需要进行交割履行义务。
期货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不同于其他交易的鲜明特点:
(1)期货交易买卖的是期货合约。期货买卖的对象并不是铜那样的实物或者股票价格指数那样的金融指标,是和这些东西有关的合约,一份合约代表了买卖方所承担的履行合约的权利和义务。前面我们讲了,合约对标的物(也就是大豆、股票价格指数等)的相关属性和时间地点等问题提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买卖合约的双方都要遵守这个规定。买卖双方对合约报出价格,买方买的是合约,卖方卖的也是合约。
(2)合约标准化。同一家交易所对标的物相同的合约都作出同样的规定。例如,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期货合约,每张合约的内容都是一样的,交易品种都是阴极铜,交易单位都是5吨,交割品级都要符合国标GB/T467-1997标准,其他的有关规定包括,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等,这些规定对每份铜期货合约来说都是相同的。
(3)在期货交易所交易。大部分的期货都在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交易所不仅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章程,还有特定的交易场所和相对制度化的交易、结算、交割流程。因此,期货交易往往被称为场内交易。我国国内的期货产品都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
(4)双向交易。我们既可以先买一张期货合约,在合约到期之前卖出平仓(或者到期时接受卖方交割),也可以先卖一张合约,在合约到期之前买进平仓(或者到期时交出实物或者通过现金进行交割)。就算手头没有一张合约,依然可以先卖出。
(5)保证金交易。进行期货买卖的时候,不需要支付全部金额,只要交出一个比例(通常为5%~10%)的金额作为履约的担保就行了,这个一定比例的金额就是保证金。
(6)到期交割。期货合约是有到期日的,合约到期需要进行交割履行义务,了结合约。商品期货到期交割的是商品,合约的卖方要把铜或者大豆这样的标的物运到指定的交易仓库,被买方拉走,这被称为实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