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的合约条款:
1、交易单位:也称合约规模,是指交易所对每份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2、报价方式:是指期货价格的表示方式。短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采取指数报价法,即100减去年收益率;
3、最小变动价位: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是指为了限制期货价格的过度涨跌而设立的涨跌停板制度;
5、合约月份: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时间:是指由交易所规定的各种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体时间;
7、最后交易日:在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成交的合约都是通过反向交易而平仓的,但这种反向交易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这一规定的时间就是最后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括交割的时间、交割的地点、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于交割的标的物的等级等;
9、部位限制: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持有期货合约的最大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