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代销业务是指贵金属投资市场上的销售代理,通过委托销售人员、销售网点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贵金属投资产品或服务的一种经营活动。为了规范和促进贵金属代销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具有合法注册,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3. 具有足够的财务实力和合法来源的商业资本;
4. 具有较为完善的业务管理机构、运作体系和风险防范措施;
5. 不得在过去的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各级金融监管机构处罚或受到其他严重行政处罚;
6. 其他有关规定。
1. 申请人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公司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明、商业资质证明、财务实力证明、业务管理机构、运作体系和风险防范措施等资料;
2.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贵金属代理销售市场的需求,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3. 审核和评估合格后,发放贵金属代理销售许可证。
1. 合法、公正、稳健、规范公开地向投资者推广贵金属投资产品或服务;
2. 为投资者提供贵金属投资咨询、交易、交收及其他相关服务;
3. 向投资者提供市场报价和资讯,提供投资分析和建议;
4. 接受委托,代理实施贵金属投资交易活动;
5. 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交易的公正、透明和安全。
1.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公正、透明;
2.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客户身份识别、风险揭示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3. 落实风险预警、风险管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相关制度和措施;
4. 加强对销售代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宣传等方面的监管,不得利用虚假承诺、夸大营销等手段误导客户;
5. 坚决保护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6. 定期对经营情况进行自查和外部监督检查;
7. 向监管部门和公众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和经营情况。
1. 对贵金属投资市场的基本情况、相关政策和风险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和告知,确保客户能够充分知晓贵金属投资的风险;
2. 还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特定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为客户提供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
3. 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变动、客户投诉、违法行为等风险隐患;
4. 提升销售代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强管理和培训,确保代理销售开展活动符合担当和负责的态度。
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贵金属代理销售企业和销售代理人员的日常监管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或惩戒;
2. 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和权益救济体系,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3. 加强对代理销售企业和销售代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代理销售业务的健康发展。
本管理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