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业务种类有哪几类?
(一)即期外汇业务(Spot Exchange)
即期外汇业务,是在外汇买卖成交以后,原则上两天以内办理交割(Delivery)的外汇业务。即期外汇又分为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信汇(Mail Transfer M/T)和票汇(Demand Draft)。
1.电汇
电汇即汇款人向当地外汇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该行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国外分行或代理行立即付出外币。
2.信汇
信汇是指汇款人向当地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航邮寄交国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3.票汇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列明收款人的姓名、汇款金额等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送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出国,以凭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
(二)远期外汇、外汇期货与期权
1.远期外汇交易与远期汇率
远期外汇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s)是相对于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而言的。即期外汇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当天汇价成交并在隔天交割的交易。而远期外汇买卖则是以约定的汇价在将来某一约定的时间实行交割的交易。约定的时间可以是:1个月,也可以是3个月或6个月。由于远期外汇买卖使用的是远期汇率,它与即期汇率之间便有一个差额。如果远期汇率恰等于即期汇率,没有升水也没有贴水,就称为“平价”(at Par)。
2.外币期货交易
外币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以公开喊价方式成交后,承诺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当前所约定的价格交付某种特定标准数量的货币。
外币期货合约的买卖完全基于市场参与者对该种货币价格(即汇率)走势的预测。购买一张标准期货契约后,若货币价格上升,那么投入者就获利;若价格下跌,则损失。
3.外币期权交易及其基本形式
所谓期权就是在一特定时期内按一定汇价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外国货币的权利,也可以叫做外币期权交易。
外币期权有两种基本形式:买方期权和卖方期权。买方期权使签约一方有权在合约期满时或在此以前按规范的汇率购进一定数额的外币。卖方期权是使一方有权在期满时或在此以前按规范的汇率出售一定数额的外币。
(三)套利与套汇
1.套汇
各国货币种类繁多,因此在外汇市场上就有许多汇率。由于外汇供求关系,各国汇率往往发生不一致的情形。在同一时间内,两地同一货币汇率发生差异到一定程度时,对一种货币在汇率较低的市场买进,在汇率较高的市场卖出,就可获得差额利益,这就是所谓套汇(Arbitrage)。
2. 套利
与套汇交易密切相关的是套利或利息套汇。所谓套利,是指利用两国短期利率的差异,调动资金以赚取利息差额的行为。
外汇中的外币从形式上看,外汇是某种外国货币或外币资产,但不能认为所有的非本国货币都是外汇,只是那些具备可兑换性的外国货币才能成为外汇。
可自由兑换货币
凡是接受IMF协定第八条规范的国家的货币在国际上被承认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这些国家必须履行三条法规:
1.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
2.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
3.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
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50多个国家的货币可自由兑换。
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凡是接受IMF协定第十四条规范的国家,其货币被视作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这些货币的共同特征表现为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各种限制。如限制居民的自由兑换或限制资本项目外汇的兑换。我国的人民币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外汇市场上的外币
在中国,有20余种外币可以在外汇市场上挂牌买卖,它们是:美元(USD)、德国马克(DEM)、欧元(EUR)、日元(JPY)、英镑(GBP)、瑞士法郎(CHF)、法国法郎(FRF)、意大利里拉(ITL)、荷兰盾(NLG)、比利时法郎(BEC)、丹麦克郎(DKK)、瑞典克郎(SEK)、奥地利先令(ATS)、港元(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亚元(AUD)、新西兰元(NZD)、新加坡元(SGD)、澳门元(MOP)、马来西亚林吉特(MY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