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经纪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返佣代理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为乙方提供外汇交易服务,乙方通过推荐客户参与甲方的外汇交易,在客户交易量达到一定标准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返佣。
乙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推广甲方的服务:
1. 自己的网站或博客;
2. 社交媒体平台;
3. 个人或公司的邮件列表或通讯录;
4. 开展线下推广和宣传活动。
1. 返佣金额以甲方的返佣政策为准。
2. 返佣标准根据客户交易量的大小而定,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1)标准返佣:交易量达到一定标准并且账户在甲方处存续一定时间后,即可享受标准返佣标准;
(2)高级返佣:交易量、账户存续时间等条件达到标准后,可享受高级返佣标准;
(3)超级返佣:交易量、账户存续时间、客户转介绍等条件达到标准后,可享受超级返佣标准。
1. 返佣代理商在符合返佣条件后,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支付方式进行提取:
(1)银行转账;
(2)电子支付系统付款;
(3)其他方式。
2. 甲方将在返佣代理商提供的返佣支付方式下一次结算日或相应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1. 返佣代理商应在每个月的15日之前提交当月的返佣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
2. 如果返佣代理商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或暂停返佣的支付。
1. 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及合作中的商业秘密。
2. 双方有权在发生重大事件时解除本协议。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交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